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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发源地的新时代回响

来源:法治日报    时间:2023-07-11 13:59:37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晨 王春


(资料图)

1963年,浙江诸暨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而今,传奇故事讲了一个甲子,历久弥新。

如何创新群众路线加强基层自治?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走访浙江多地法院,找寻“枫桥经验”发源地在新时代的新继承、新发展、新路径。

在党的领导下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诉源治理是“枫桥经验”的应有之义。

在浙江,法院收案数量逐年稳步下降,诉源治理走在全国前列。统计显示,2018年浙江法院收案增幅由2017年的14.8%下降至3.4%,系10年来首次出现个位数增长;2019年收案下降4.6%,系全国唯一收案下降的省份,此后逐年稳步下降,2022年收案下降10.1%,收案数从过去的全国第2位降至2022年底第8位。

这背后,是一套诉源治理的“组合拳”:2018年起分别在乡镇、县级和全省层面总结推广永康“龙山经验”、舟山“普陀模式”和“浙江解纷码”,积极助推“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县级社会治理中心建设,构建起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最大限度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杭州市临安区上田村,村民世代习武,加之地理位置处于三区交界,容易产生各种矛盾。

“村干部在调解个案纠纷过程中,遇到疑难复杂问题,只懂情理,不懂法理。”上田村党总支书记潘曙龙说道。作为特邀调解员,潘曙龙的多元共治想法与临安区人民法院不谋而合,逐步演化出了共享法庭。

潘曙龙告诉记者:“有了共享法庭,我们可以向法院提出指导调解的申请,由法官给予专业法律解答,改变以往村干部处理纠纷时只讲究摆平,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困境,让村干部在调解过程中更有底气、信心更足。真正将村干部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与法官的专业知识相结合,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杭州中院共享法庭建设工作专班负责人陈辽敏看来,共享法庭像一个小支点,撬动了社会治理的大格局。

从上田村出发,这一“不增编、不建房,一根网线一块屏”的机制已经推广至浙江。截至目前,浙江省已建成共享法庭2.7万个,覆盖100%的镇街、98%以上的村社,指导调解40.17万次,化解矛盾纠纷30.83万件,纠纷就地化解率为76.75%,普法宣传9.5万场464万余人次。

6月27日,《共享法庭建设与运行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发布,深入推动共享法庭规范化、均衡化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普惠、均等的法治服务。

在数字改革中探索整体智治模式

“杜法官,今年市场上假茶少了,我们安吉白茶更好卖了!”今年4月,春茶销售旺季,一起侵犯商标权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向时任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杜前感慨道。

司法守护着安吉白茶,也守护着茂林修竹。审判环节已是环境资源案件的末端,如何从前端发力,从“事后解”到“事前防”,实现环境司法“治未病”,也是浙江法院迈步探索的新领域。

在湖州安吉,120名“森林法官”的身影活跃在215个行政村,他们力量下沉为的是提前介入涉林案件化解。

“‘森林法官’就是我们老百姓给取的名字。”安吉县溪龙乡农业农村办公室四级调研员钱义荣说,“我一辈子跟茶叶、茶农打交道,在这过程中跟法院接触也比较多,法院给了我们很多帮助,特别是白茶季,法官还驻点在茶山、白茶交易市场提供法律服务,非常及时、方便。”

走进安吉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这里像是一个化解纠纷版本的政务大厅。记者在立案导诉窗口碰到来办业务的本地律师裘迷,他说:“我们一般希望能诉前调解、案结事了最好。司法确认有法院的章,当事人认可后即时履行,效果比较好。”

杜前介绍:“我们率先在全省出台人民法院参与矛调中心建设规范化指引,全市基层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成建制整体入驻县级社会治理中心,在全省率先发布‘诉源治理指标体系’,将纠纷诉前调解成功率等核心指标纳入对乡镇的平安考核。”

如今,浙江省90家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部入驻中心,法院剥离诉前调解职能,法官不再直接参与纠纷调解,而是专注于调解指导、司法确认、诉调对接、简案速裁等工作。

2022年,全省社会治理中心接待群众113.7万人,统一受理各类信访和矛盾纠纷66.5万件,办结61.7万件,化解成功率达92.8%。

与此同时,浙江省层面大力推广“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打造“资源集聚、分层递进、智能解纷”的省域纠纷解决模式。

截至今年6月,“浙江解纷码”访问量达1545.2万人次,提供智能咨询92.5万次,调解案件307.9万件,调解成功率为51.1%,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在法治轨道上完善分层过滤体系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实现法治之下的和谐敦睦?

记者注意到,“党委统揽、关口前移、一站解纷”的县域纠纷解决模式体现出浙江法院在基层治理上的智慧。

近日,诸暨市新增了一个“和睦家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早在2021年,诸暨法院就推出婚前科普学习教育平台,帮助新人以更理性审慎的态度对待婚姻生活,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

“治理越早,化解纠纷的时间成本、精力成本、经济成本、社会成本等越小,这显然与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理念完全相同。”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刘艳认为,矛盾纠纷全生命周期治理就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位于金华永康龙山镇桥下南村的龙山人民法庭,下辖龙山、西溪两个乡镇,辖区总人口超10万人。这里经济发展起步早,市场化程度高,外来务工人口多。两名法官、一名法官助理加两名书记员,小小的法庭如何应对多发的矛盾纠纷?

龙山人民法庭主动对接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纠纷统一由中心指挥分流,第一道村里网格、网格长先调,第二道镇里行业、综治再调,第三道人民法庭或调或裁。

2018年初,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全面推广永康“龙山经验”。法庭总数从2017年的243个增至目前的338个。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诉源治理“桥头堡”功能,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大力推动人民法庭从过去单一“注重办案”向“参与治理”并重转变。

统计显示,2022年全省55%的人民法庭实现收案负增长,带动全省法院民商事案件收案下降3.6%,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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