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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拟立法禁塑,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被禁塑料制品实行名录管理,动态调整|每日热点

来源:大河报·大河财立方    时间:2023-05-24 08:18:43

□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段伟朵徐兵

为禁塑立法,河南迈出关键一步。


(资料图)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的安排,近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河南省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提到,禁止、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实行名录管理。

近日在新乡举行的海峡两岸食品包装产业专项对接活动中,“绿色环保”成为会场的热词。

河南拟立法:禁塑、限塑

大河财立方记者注意到,《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共17条,明确了立法的目的、责任主体、处罚方式等。

关于监管与分工,《规定(草案)》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禁止、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工作的领导,制定支持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材料和制品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解决禁止、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统筹协调禁止、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机关事务管理、邮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和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禁止、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相关管理工作。

《规定(草案)》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产业有序发展;支持替代材料和制品的研发、引进和推广;对替代材料和制品生产企业、废旧塑料回收利用企业给予财政资金、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绿色金融、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支持。

禁止、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实行名录管理

哪些塑料制品将被纳入管制范围?《规定(草案)》提出,禁止、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实行名录管理。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禁止、限制名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名录应当包含实施品类、实施地区、实施行业、完成时限等内容,并实行动态调整。

此外,《规定(草案)》提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应当率先采购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制品。鼓励公众使用环保布袋、纸袋和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以及其他替代制品,减少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列入禁止、限制名录内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行为进行举报。

聚焦禁塑工作,省人大代表连续多年鼓与呼

“感觉自己的努力呼吁有了结果,也看到了河南用立法护航绿色环保的成效。”省人大代表、河南金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贾小平告诉大河财立方记者。早在2022年河南两会前夕,记者见到贾小平时,他就向记者吐露了心声:“目前,河南‘禁塑’工作已全面推进,但在市场监管过程中,由于缺乏明确法律依据,加大了执法难度,建议尽快立法。”

河南金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南阳市一家专注于盐业、乳业、食品、医药包装设计、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已在行业深耕二十余年。作为创始人,贾小平也深知行业痛点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因此他建议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要尽快为此立法,使主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同时,他认为,河南在全面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时,也要加大对可降解塑料产业的支持力度,完善上下游产业链,加强融合力度。

无独有偶,5月21日,海峡两岸食品包装产业专项对接活动在新乡举行,“绿色环保”成为会场的热词。“中国包装名城”卫辉市已形成百威啤酒、宝钢制罐、立高食品、中富灌装、汉荣饮品、银金达、合兴包装、三隆包装等龙头企业矩阵。其中,银金达牵头成立河南省先进膜材料产业研究院,并主导参与制定多项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中国包装联合会副会长王利表示,从包装行业发展现状来看,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值规模稳步增长,规上企业大幅增加。但同时,整个行业首先存在产能过剩,产业集中度较低的情况,中小规模企业整体盈利能力较弱,抗风险能力不强。她建议,包装产业可持续发展应当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大产品结构调整,推进绿色低碳转型,从而提升产业整体质量,推动企业品牌建设,共同促进整体行业高质量发展。

禁塑、限塑相关政策频出

近年来,禁塑、限塑相关政策频出。为彻底解决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对环境带来的“白色污染”问题,2020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国“禁塑令”正式出台。

随后,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加快白色污染治理促进美丽河南建设行动方案》,明确郑州、洛阳、濮阳、许昌等4个城市开展试点示范,积极探索塑料制品禁限管控模式。次年9月,河南再次下发《关于扩大部分塑料制品管理实施范围的通知》,对相关禁塑政策做了详细规定。

2022年4月27日,濮阳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濮阳市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及贯彻执行举措,这是我省首部市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法规,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立法期间,开展调研18次,召开各类论证会、座谈会、推进会25次,组建联合起草小组集中修改10次,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6次,收集各方面意见建议328条,不搞“一刀切”。

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6月20日起施行

今年5月16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6月20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提出,国家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鼓励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科学稳妥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塑料污染治理。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展览等商务领域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在讲到生态文明建设时,也特别提到河南全面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这是相关表述首次写入党代会报告,足见禁塑、限塑工作的重要性。”贾小平对记者表示,建议每个普通消费者尽量在日常消费中使用可循环利用产品,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只有大家都积极参与,从身边小事做起,逐渐养成绿色消费新习惯,才能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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